哈尔滨市香坊区天悦小区:五年供暖不达标 家中糊上塑料布|全球即时看
2022-12-19 10:37:51 来源:黑龙江网 编辑:

黑龙江网12月17日讯(记者 王林曦 贾博)近日,哈尔滨市香坊区天悦小区多名业主向记者反映了小区供暖不达标的问题。针对这一情况,今日,记者到天悦小区进行了实地走访,并在多位业主家中发现了地热温度不明显,室内温度不达标的现象。

供热公司:供热没有问题

12月17日9时15分,记者首先来到了住在小区3号楼的常先生家中。刚做完早饭不久的常先生家,客厅中温度计显示为19.1℃。随后记者发现,常先生家虽然是地热,但光脚踩在地上几乎感受不到热度,甚至有些冰脚。


(相关资料图)

据常先生称,16日晚21时左右,哈尔滨香坊物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和哈尔滨市香坊区供热办的两名工作人员曾到家中进行测温。当时,常先生家中温度计显示为19.7℃,两位工作人员测出的温度则是20.7℃。对此,常先生向记者说出了自己的疑惑:“昨天下午5点左右他们就给我打电话说要来测温,但是晚上9点多才来。这期间他们就多烧了一点,能感觉到地面稍微有点热乎了,测完之后没多久又凉了,而且不知道为什么我们老百姓的温度计测不达标,他们测就能达标。”

据了解,2021年,根据新修订的《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供热期内,供热单位应当保证居民卧室、起居室(厅)温度全天不低于20℃,工作人员也向常先生解释这是他们用来衡量居民室内温度的标准,对此,常先生并不十分赞同。“他们总愿意用测温说事儿,但你就看我家这个冰凉的地板,这哪是地热啊,热都供到哪去了啊?而且他们来测温只能代表当时的温度,并不能代表我家全天24小时都达标,感觉每次测温就只是走个形式,最后敷衍了事。”

9时36分,记者来到13号楼的张女士家中。位于张女士家客厅的温度计显示为19.5℃,地面冰凉感受不到热度;卫生间温度计显示为18℃,且在窗户都已经用胶条封住的情况下依然出现了结霜结冰的情况;卧室温度计显示为18.8℃,张女士称,电暖气和电褥子成了她家每天的必备用品。

“15日我给供热公司打电话投诉,他们说职工都阳性了没人上门测温,我说你不需要上门测温,只要锅炉那边多烧一点不就行了么,但是他一直说‘没招’,让我们等几天。”张女士说,“昨天下午3点多有人想上门测温,但是下午我家一直有阳光照射,这并不能反映真实供暖情况,所以我拒绝了。后来我提议他们可以来测一下进水管和回水管的温度,但是他们拒绝了。”

9时59分,记者来到5号楼的张女士家中,位于客厅的温度计显示18℃,地面不至于冰脚,但仍没有明显热度,进水管和回水管摸上去也只是“温乎”。

“我妈妈的卧室常年不到20℃,晚上睡觉必须开电褥子,脚都不敢露在外面;我儿子才2岁,在家必须穿夹棉的衣服,不然孩子受不了。白天有阳光,并且有人做饭还好一点,晚上更冷。”

另外2位不方便接受入户采访的居民也向记者提供了自家17日的温度计照片。

据接受采访的天悦小区居民普遍反映,早在今年11月14日至12月1日期间,小区就曾出现过供热不达标的情况,许多居民都曾记录当时的室温,最低可达15.5℃。睡到半夜很多人都会被冻醒,露在被子外面的肩膀或脚早已冰凉一片。

居民们也表示,当时供热公司声称是因为锅炉维修,维修过后白天室内基本可以达到20℃及以上,但有时早晚又会掉到18—19℃。

针对以上情况,记者致电哈尔滨香坊物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第七运营部佟经理,对方表示小区供热没有问题,一切正常。

“昨天我们和供热办以及相关人员到投诉的十余户居民家中进行了测温,拒绝上门的居民我们便检测了其邻居家,显示的温度都已达标。今天我们带着社区的人员再次入室进行了测温,目前没有发现温度不达标的现象。有些居民怀疑测温设备造假,但我们和供热办测温所用仪器是绝对经过质检的,并且同行的政府机构人员也可以作为见证。现在我可以保证整个天悦小区供暖没有任何问题,一切都恢复了正常。未来,随着冬季的不断降温我们也会逐渐提升室内温度,保障室温达标。”

针对居民家中地面冰凉的问题,佟经理表示供热公司只针对室内温度进行测温,保证其达到20℃及以上,但是后续会安排人员到地热有问题的居民家中进行查看。

业主:五年来没有一次完整的“暖冬”

今年是高女士入住天悦小区以来度过的第6个冬天,在她的印象中,除了第一年开空调还能应付,其他几年“经常冷得不像话。”

“2019年元旦那几天真是冷得不行了,我记得特别清楚,那几天卫生间只有14℃,后来很多业主集体投诉才暖和起来,不过也只维持到了春节结束。依我看小区就属于‘弹性供热’,冷到大家受不了去投诉才能勉强热一阵子,但没过多久就又冷了,几年下来折腾得我们真是精疲力尽。”

在天悦小区楼下记者与许多业主交流时听到不少类似的表述。居民王大娘向记者表达了疑惑,“设备检修为何不在冬季之前完成?明明缴纳了足额包烧费为什么不能享受到足日的供暖?”

除此之外,记者在天悦小区内还观察到,许多住户的窗户都贴上了塑料膜挡风保温,而这也是让高女士和许多其他住户感到非常愤怒的一点:“窗户糊塑料布在我印象里都是小时候农村家里才干的事儿,我好不容易花四五十万装修一个房子你不好好供热就让我糊塑料布,让人实在无法接受。”

其他同样遭遇的业主则表示,每次一降温在家里都要穿棉衣棉裤棉拖鞋。由于疫情影响,今年居家办公上学的时间本就比往年长上许多,老人和孩子在家中非常容易冻感冒,可是大家也没有心力每一次降温都去投诉,很多时候只能自己忍着。

居民平时在家中都穿棉裤、棉袜

《条例》如何规定?业主如何维权?

《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供热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供热,需停热8小时以上的,热源单位和供热单位应当及时通知用户,并立即组织抢修,恢复供热,同时报告当地供热主管部门。由于供热单位原因造成停热48小时以上未达到本条例规定标准的,应当给用户按日双倍退还热费。”

另外,修改后的《条例》针对室温不达标的退费标准也做出了调整。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居民室内温度低于20℃,高于16℃(含16℃)的,按日退还用户日标准热费的50%;室温低于16℃的,按日退还用户日标准热费的100%。属于热源单位原因的,供热单位先行赔付,再向热源单位追偿。”

然而对于天悦的业主们来说,这样的规定似乎并未给自己带来过切实的利益保障。

以上一轮供热不达标的情况为例,王女士的房子因处在供热末梢,早在11月14日室内温度就已不达标,15日她曾致电哈尔滨市住建局进行投诉,然而直到12月2日才恢复正常供热。

“之前供热公司并未通知我们要维修设备,是温度降下来之后才说要抢修,过了几天说修不好要报备,修好了之后又说起锅烧炉还要2天时间,这前前后后四五天就过去了。每次都是这样,可是他们又总能把报备时间卡在48小时以内,所以我从来都没收到过退还的热费。”

而针对现场测温,《条例》中也新增了明确的要求,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供热单位和供热主管部门应当使用经检定、校准、测试合格的测温器具,在10点至14点之外的时段对用户进行现场测温。”

高女士称,她曾针对测温一事进行电话投诉,供热公司回复称高女士拒绝测温,其邻居家中温度皆已达标。

“供热公司根本就是撒谎!首先他们没有来我家测温,其次,我质问他们到底是哪户邻居家里温度达标,他们说不上来。最后他们说可能是登记错了,写成了2号楼,问题是我家门牌号有‘03’,2号楼每层只有2户,门牌号根本就没有‘03’的。”

接下来,香坊区天悦小区供暖问题能否得到妥善解决,黑龙江网将持续关注。

关键词: 供热公司 室内温度 哈尔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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