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简讯:哈尔滨市纪委监委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2-12-25 08:45:07 来源:哈尔滨市纪委监委 编辑:


(资料图片)

2023年元旦、春节临近,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鉴,现将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哈尔滨市原市郊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书记李怀勇违规发放津贴问题。2020年8月,李怀勇违规以每人1100元的标准,为23名干部职工发放福利津贴1.28万元。2020年8月至2021年5月,违规为离岗病休干部发放工资及福利津贴,共计2.14万元。2021年12月,李怀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局长刘恩君等3人违规接受宴请、旅游等活动安排问题。2019年5月、12月,刘恩君任平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期间,与执行局法官赵娜、张春阳等人先后两次到海南省三亚市办理案件,期间,三人违规接受申请执行人支付的住宿、吃请、旅游等活动安排。2022年10月,刘恩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赵娜、张春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哈尔滨市道里区城管局市容市政服务中心正科级干部刘伟峰违规收受泊车卡问题。2013年9月至2017年9月,刘伟峰任道里区城管局市政管理所原所长期间,先后两次收受某科技公司价值共计1万元泊车卡,对临时占道费用未按规定催缴,致使该公司超期占用道路并长期欠缴占道费用207.69万元。2021年12月,刘伟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哈尔滨市木兰县水务局水保办主任张常缤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20年7月、9月,张常缤先后两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白酒共25箱,折合价值1.41万元。2022年5月,张常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5、哈尔滨市呼兰区大用镇小路村党支部书记刘强违规操办问题。2022年6月,刘强以建房上梁的名义操办酒席,通过微信群通知本村村民参加,现场设礼账违规收受98名村民礼金1.1万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2年7月,刘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6、哈尔滨市阿城区新利街道延川村原党支部书记关景春违规吃喝问题。2021年4月至11月,关景春任延川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先后3次组织部分村两委成员及村民代表在工作时间聚餐、饮酒,共计消费2000余元,均由村民姜某某个人支付。2022年2月,关景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7、哈尔滨市延寿县第四粮库有限责任公司原经理孙中国私车公养问题。2013年至2020年,孙中国任延寿县第四粮库有限责任公司经理期间,以保养及维修等名义,在单位报销其私家车费用7次,共计1.72万元。孙中国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6月,孙中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关键词: 哈尔滨市 警告处分 八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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