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起南航下调燃油附加费
2023-01-05 08:37:39 来源:黑龙江网 编辑:


【资料图】

黑龙江网讯(记者 韩俏)记者从南航黑龙江分公司了解到,自1月5日起,中国南方航空公司将下调中国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燃油附加费,800公里(含)以下由60元下调至40元,800公里以上由120元下调至80元,下调比例为33.33%。

据悉,燃油附加费,婴儿旅客免收;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按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取,即航线距离800公里(含)以下每航段收费标准为20元/人,航线距离800公里以上每航段收费标准为40元/人。实际收取金额以系统计算结果为准。

2023年1月4日(含)以前销售的国内客票,如在2023年1月5日(含)以后进行变更,已收取的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国际客票以系统计算结果为准。

关键词: 燃油附加费 收费标准 人民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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