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发布多条气象灾害预警提醒!
2023-08-10 20:54:34 来源:黑龙江网 编辑:


【资料图】

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和黑龙江省气象局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黄色预警:受较强降雨影响,预计8月10日20时至12日20时,汤原、饶 河、宝清、密山、鸡西、鸡东、牡丹江全区发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 高(黄色预警),请注意防范强降雨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 地质灾害,做好监测预警和转移避险等工作。

分布图:

黑龙江省气象台2023年8月10日19时40分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过去 3 小时勃利大四站降雨量 92.7 毫米,降雨仍将持续,预计3小时勃利、宝清的部分乡镇累计降雨量可超过100毫米。请注意防范。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防暴雨应急和抢险工作,及时转移危险区 域人员。

2.除特殊行业外停止集会、停课、停业;切断有危险的室外电源, 立即暂停户外作业。

3.公安交管、交通管理部门应实施交通疏导和管制,封闭危险路 段和危险区域;行驶车辆应就近到安全区域暂避,车辆被淹时,驾乘 人员迅速离车。 4.做好内涝、江河洪水、山洪等灾害的防御和抢险工作,巡查加 固桥涵、路基、堤坝、水库等。

黑龙江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黑龙江省水利厅、黑龙江省气象局8月10日20时联合发布黄色、蓝色山洪灾害气象风险预警: 预计8月10日20 时-12日20 时,汤原、七台河市区、鸡西市区、 鸡东、密山、穆棱、绥芬河、东宁有较高气象风险引发山洪灾害(黄 色预警),五常、尚志、桦南、桦川、双鸭山市区、集贤、宝清、勃利、 虎林、牡丹江市区、海林、宁安、林口有一定气象风险引发山洪灾害 (蓝色预警),请上述地区注意做好实时监测、防汛预警和转移避险等 防范工作。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黑龙江省水利厅、黑龙江 省气象局8月10日20时00分联合发布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风险预警: 预计8月10日20时至12日20时,双鸭山市区、集贤、鸡西市 区、鸡东、密山、牡丹江市区、穆棱、绥芬河、东宁发生中小河流洪 水的气象风险高(橙色预警),五常、尚志、绥滨、桦南、桦川、友 谊、富锦、同江、七台河全区、宝清、虎林、林口、宁安、海林发生 中小河流洪水的气象风险较高(黄色预警),请上述地区做好中小河 流洪水的实时监测、防汛预警、巡查防守、转移避险和抢险救援等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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