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咋回事?村民葬后遗体被抢 镇长:违规土葬
2021-11-03 14:40:33 来源:遗留的忧伤plus 编辑:

贵州省黔南州大塘镇水沟村,一村民杨某称,其母亲遗体在下葬后被镇综合执法队“抢走”后火化。而镇政府的回应是,杨某母亲去世后,他们先后三次下达殡葬改革的告知书,均被杨某拒签,后来不得已才让综合执法局按规定对遗体进行处置。

其中双方之所以争执不下,在于立场不同,所依据的理由不同。

杨某的理由是,按照当地民俗,亲人去世的七日内,必须下葬,一旦“入土为安”,就不能再打扰死者。如果当时殡仪馆的车能早点到,他当然同意火化,但是既然已经“入土”,那就无法同意了。

而镇政府的理由是,土葬是违法的,按照殡葬改革要求,遗体应该进行火化。同时镇政府回应,由于杨某所在村比较偏远,预约殡仪馆需要1-2天时间;而且杨某在9月27日母亲去世时并未要求镇里安排殡仪馆车辆,而是10月2日才要求,这样时间不够,10月3日能赶到已经很快了,是杨某自己没有预估好时间。

双方所述的如果都是事实,杨某没有估算好时间有过错,镇政府执法“抢走”遗体火化的行为,也有不妥。整个事件是一个习俗和法律之间哪个优先的问题,或者说是合理性优先还是合法性有限的问题。

法律层面上,依据《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第六条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其他地区实行土葬改革。我们不清楚杨某所在村是否属于土葬改革地区,如果是的话,那么他确实有权将其母亲土葬。

此外,《条例》还明确回、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乌孜别克、塔吉克、塔塔尔、撒拉、东乡和保安10个少数民族可以进行土葬,杨某所在村如果不在土葬改革地区,其母亲如果是上述少数名族的,也可以土葬;

否则,杨某的目前依法应该火葬。

我们建议,即便假设杨某将其母亲土葬的行为不合法,在执法过程中,必须要考虑合理性和相关习俗,执法必须要“人性化”,这样才能让社会更加和谐。

关键词: 村民 葬后 遗体被抢 遗体 违规土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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